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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的基本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→申请企业名称→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→合同章程审批→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通知单→申领企业批准证书→办理统计登记→申请营业执照→税务登记→办理用地手续→外汇管理登记→银行开户→入资验资→海关手续→财政管理登记
设立外商投资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1)项目设立申请书 2)合资、合作意向书(外商独资项目无) 3)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机关批复文件(外商独资项目) 4)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机关批复文件(外商独资项目若无新的建设规划,则无批准文件) 5)外方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,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; 6)中方营业执照、资信证明(外商独资项目无) 7)企业名称预登记通知书 8)合同、章程及附件,审批机关的批复文件(外商独资项目无合同) 9)董事长名单、双方正副董事长、董事委派书及董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)总经理、副总经理聘任书、身份证复印件 11)有关土地使用证明或厂房、场地租赁协议 12)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“全国组织机构代码”赋码通知单 注:以上文件一式两份,其中:8、9、10项为正本原件,其余为复印件,要求内容准确,字迹工整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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